项目名称:贺州市教育局“国培计划(2020)”中西部和幼师培训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hzzg2020-g3-000169-hzsg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贺州市教育局“国培计划(2020)”中西部和幼师培训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hzzg2020-g3-000169-hzsg
采购单位:贺州市教育局
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6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贺州市教育局“国培计划(2020)”中西部和幼师培训项目采购(hzzg2020-g3-000169-hzsg)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hzzg2020-g3-000169-hzsg),现对贺州市教育局“国培计划(2020)”中西部和幼师培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市教育局“国培计划(2020)”中西部和幼师培训项目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zzg2020-g3-000169-hzsg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次招标共分为a、b、c、d四个分标,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06.886万元,其中a分标133万元、b分标130.39万元、c分标95.64万元、d分标47.856万元,本项目以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和说明》及《评标办法及评定标准》):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6月1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20年6月8日18:00。
2.方式: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商家入驻-注册)。
《供应商项目采购(线下辅助评标)操作指南》下载网址: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亚博yabo下载的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3.供应商未按以上时间、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本中心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b分标: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c分标: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d分标:玖仟元整(¥9000.00)。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以下账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投标人;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缴纳或者没有足额缴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缴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保证金)。
开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945009010008838888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传真:0774-526800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06月22日上午09:00时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投集团4楼,具体安排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06月22日上午09:00时整 ,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开标(具体安排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gxhz.gov.cn。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贺州市教育局
地址:贺州市大道50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774-5139795
2.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投集团)5楼政府采购科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蒙明燕 ,0774-5268003
3.监督部门: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0774-5135553
采购单位:贺州市教育局
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日期:2020年6月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贺州市教育局“国培计划(2020)”中西部和幼师培训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hzzg2020-g3-000169-hzsg |
2 | 采购资金来源:贺财教【2019】97号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4 | 答疑、澄清: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中心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 询问、质疑: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按投标人须知(一)总则第9条“询问、质疑和投诉”中的要求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询问、质疑。 |
5 | 投标有效期:60天 |
6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a分标: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b分标: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c分标: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d分标:玖仟元整(¥9000.00)。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以下账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投标人;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缴纳或者没有足额缴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缴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保证金)。 开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945009010008838888 已交纳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自行联系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蒙明燕,0774-5268003)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
7 |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后须送达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有关规定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退款请及时与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774-5268008,以便办理退款)。 |
8 |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壹 份;资格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壹 份(光盘或u盘介质,其表面请注明投标人名称)。 |
9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2日上午09:00时整,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投集团)4楼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安排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
10 |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06月22日上午09:00时整,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安排详见四楼电子显示屏)。 |
11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1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
13 |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 |
14 |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本中心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二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在媒体上发布(详细见公告中公布的网站)。 |
15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应由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缴入以下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开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 帐 号:945006010030198890 中标人按合同履约完毕的,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对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负。 |
16 | 现场勘查:无。 |
17 | 演示时间及地点:无 |
18 |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
2.2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2.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招标方式
3.1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委托
4.1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
6.联合体投标
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转包与分包
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8.特别说明
▲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指项目合同的履行)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8.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4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互相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9.询问、质疑和投诉
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计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9.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明确的请求、必要的证明材料,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联系部门及电话为: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5楼政府采购科,0774-5268003
9.4质疑投标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招标公告;
10.2投标人须知;
10.3采购需求和说明;
10.4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0.5投标文件格式;
10.6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
11.投标人的风险
11.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明确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项目的价格、服务的内容、服务的质量要求、服务期限等亚博yabo下载的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明确响应。
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答疑、澄清。采购人或者本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本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本中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迟开标时间。
12.2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2.3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中心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招标文件。
12.4本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本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开标一览表、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三部份组成(格式见第五章)。
13.1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必须提供)。
13.2资格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
(3)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缴费凭证(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
(4)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13.3商务及技术文件:
商务文件:
1)投标函(必须提供);
2)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提供);
3)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4)投标声明书(必须提供);
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可作为投标人资信评分的证明材料(可选)
9)类似业绩;
10)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11)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的其他材料;
12)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2)技术文件
1)技术方案“国培计划”申报书(格式)
2)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
3)技术响应表(必须提供);
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3)其他文件(格式)
1)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中要求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报价
15.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投标人可就《采购需求和说明》中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5.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指完成服务和培训、交付成果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15.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6.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16.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6.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7.2保证金交纳形式: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投标人;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保证金。)
注:①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后送达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后退还,不计利息。
④已交纳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自行联系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蒙明燕,0774-5268003)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7.3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7.4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7.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8.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属于投标人的责任。
18.2投标人应提供:开标一览表 壹 份;资格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壹 份(光盘或u盘介质,其表面请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8.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一旦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18.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9.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若采用活页夹、拉杆夹、夹条等活页装订方式,容易发生投标文件散落或脱页等不利情形。开标一览表可以不装订),具体按开标一览表、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三个部分分别装到不同的文件袋中加以密封(要求独立封装且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密封提交。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开标一览表;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介质),密封袋或电子版表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
19.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9.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本中心;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19.4投标人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后撤销投标或放弃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20.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20.1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4)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投标有效期、服务期、服务质量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0.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服务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换)投标方案的;
20.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下浮率)价格不一致的。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个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2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关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0.6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21.开标准备
21.1本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22.开标程序
22.1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本中心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唱标:本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标一览表并宣读;
(6)本中心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注:①当整个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开标,本中心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②开标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中心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7)开标会议结束。
(五)资格审查
23.资格审查
23.1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评审。
(六)评标
24.组建评标委员会
24.1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评审专家和在贺州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5.评标的方式
25.1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6.评标程序
26.1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如有疑问,将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或者说明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该投标文件无效。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本中心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推荐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27.澄清问题的形式
27.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错误修正
28.1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9.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9.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
29.3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评定本项目废标。
30.评标过程的监控
30.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评标结果
31.评标结果及中标通知书的发出
31.1本中心将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1.2中标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本中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31.3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本中心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1.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31.5本中心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八)签订合同
32.合同授予标准
32.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评审得分最高,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
33.履约保证金
33.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应由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缴入以下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开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
帐 号:945006010030198890
33.2中标人按合同履约完毕的,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对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3.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负。
34.签订合同
34.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4.2如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没收中标供应商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34.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35.合同履行中的追加
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经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同意,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的合同。但补充的合同涉及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九)其他事项
36.解释权
36.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37.有关事宜
37.1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1)集中采购机构全称: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投集团)5楼政府采购科
邮政编码:542899
电 话:0774-5268003
传 真:0774-5137845
(2)监督单位全称: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 话:0774-5135553
附件1:有关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
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第七十九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违法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三章 采购需求和说明
采购需求和说明
贺州市教育局“国培计划(2020)”中西部和幼师培训项目主要指标
一、招标内容
贺州市教育局“国培计划(2020)”中西部和幼师培训项目。
二、项目概况、机构遴选条件及实施要求
(一)项目概况:贺州市教育局“国培计划(2020)”中西部和幼师培训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入围资格进行招标,总预算金额为406.886万元。
(二)机构遴选条件:
1.近3年来曾承担“国培计划”项目的区内外高等院校或教师培训专业机构。
2.“国培计划”混合式培训实施经验丰富,培训绩效评估优良。
3. 具备一支数量足、结构合理,水平高,能够指导不同学科(领域)教师培训的专兼职培训专家团队。
4.培训课程资源丰富、形式多样、内容新颖、质量高,能够支持中小学全部学科和幼儿园教师有效选学,满足长期研修所需。
5.注重教师培训模式创新,已建立多种区域常态化混合式培训模式,供项目县备选。
6.能够提供科学合理的县域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规划,支持项目区县建立本地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实现教师培训常态化。
7.深入项目县(区)开展需求调研,结合当地教师和项目培训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8.建立与国内城市优质中小学、幼儿园良好合作机制,能确保跟岗实践、导师带教研修目标的实现。
(三)项目实施要求:
申报单位须承诺按照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及贺州市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的通知》(教师厅〔2016〕1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印发<教师培训者团队研修指南>等11个文件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1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广西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和“区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20〕3号)。
2.因疫情防控要求等原因不能如期组织线下集中面授培训的,应根据采购人要求适时调整培训方式,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培训任务。
3.集中培训基本要求
序号 | 培训服务分项 | 要 求 |
1 | 培训组织 | 负责联系市、县教师培训管理机构和参训教师,组织协调培训工作,接待授课教师,反馈培训学习情况。 |
2 | 学员住宿 | 参训教师住标准间,二人一间,设施齐全,能上网,环境良好,作息制度健全。 |
3 | 培训教室 | 培训教室光线充足,音响良好,多媒体教学设备齐全。 |
4 | 学习资料 | 提供必要的培训教材、学习辅导资料。 |
5 | 学员就餐 | 就餐便利,品种多样,食品卫生。 |
6 | 学员就医 | 保证患病学员就医,能及时抢救急诊病人。 |
7 | 教室饮水 | 培训教室定时供应,满足需求。 |
8 | 管理制度 | 有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有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尤其是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
9 | 课外活动 | 根据学员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活动,劳逸结合。 |
三、主要技术指标
中西部国培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
a分标国培中西部项目——乡村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建设项目
子项目名称1:“国培计划(2020)”——贺州市富川县新教师入职培训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1.培训目标:开设职业领悟与师德修养践行、教学常规与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工作与育德体验、教学反思与教研基础等培训内容,针对非师范类新教师增设“教育理论与专业知识补偿”自选式学习内容。帮助新教师缩短成长周期,尽快成长为合格教师,提炼并推广新教师入职培训示范模式。
2.培训对象:新入职特岗教师、公招教师、公费师范生,合计80人。
3.培训方式:集中培训跟岗研修。
4.培训时间:10天(集中培训6天,跟岗研修4天)
5.课程要求:预设丰富适用的培训类、教研类、教学类课程,围绕教育教学前沿问题、核心问题和热点问题,以提升管理能力和教学能力为重点,根据研修阶段进行针对性设置,有效整合典型案例。其中,培训类课程应占50%以上,实践类课时原则上不得少于1/3。
6.师资要求:申报的学科(领域)优势明显,并有一支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项目首席专家须为本单位教师或长期聘用的专家,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培训团队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少于60%,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比例不少于50%,适当安排区外高水平培训专家。
7.材料收集: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包括: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培训课件、学情通报(每周一次)、培训工作简报(每半个月一次)、培训总结(每阶段一次)、培训绩效自评报告、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培训过程照片及视频等。
8.经费预算:集中培训400元/天×6天×80人=19.2万元;跟岗培训350元/天×4天×80人=11.2万元,合计30.4万元。
9.培训地点:广西区内城市。
子项目名称2:“国培计划(2020)”——富川县青年教师助力培训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1.培训目标:以《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师德养成与学科育人能力提升培训,助力青年教师实现从合格到胜任的跨越。
2.培训对象:中小学优秀青年教师,合计90人。
3.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名校跟岗研修。
4.培训时间:10天(集中培训6天,跟岗研修4天)。
5.课程要求:预设丰富适用的培训类、教研类、教学类课程,围绕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名师成长、职业规划等教育教学前沿问题、核心问题和热点问题,开设师德修养、教育理念、学科育人、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四个维度内容,按照诊断示范、集中研修、研磨提升、规划成长等环节,采用名师示范、同伴互助、研课磨课、反思重构、工作坊研修等有效培训方式,助力乡村青年教师实现从合格到胜任的转变。其中,培训类课程应占50%以上,实践类课时原则上不得少于1/3。
6.师资要求:申报的学科(领域)优势明显,并有一支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项目首席专家须为本单位教师或长期聘用的专家,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培训团队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少于60%,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比例不少于50%,适当安排区外高水平培训专家。
7.材料收集: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包括: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培训课件、学情通报(每周一次)、培训工作简报(每半个月一次)、培训总结(每阶段一次)、培训绩效自评报告、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培训过程照片及视频等。
8.经费预算:集中培训400元/天×6天×90人=21.6万元;跟岗研修350元/天×4×90人=12.6万元,合计34.2万元。
9.培训地点:广西区内城市。
子项目名称3:“国培计划(2020)”——昭平县青年教师助力培训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1.培训目标:以《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师德养成与学科育人能力、班级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助力青年班主任实现从合格到胜任的跨越。
2.培训对象:中小学中青年班主任,合计100人。
3.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名校跟岗研修。
4.培训时间:10天(集中培训6天,跟岗研修4天)。
5.课程要求:预设丰富适用的培训类、教研类、教学类课程,围绕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名师成长、职业规划等教育教学前沿问题、核心问题和热点问题,开设师德修养、专业理念、学科育人、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四个维度内容,按照诊断示范、集中研修、研磨提升、规划成长等环节,采用名师示范、同伴互助、研课磨课、反思重构、工作坊研修等有效培训方式,助力乡村青年教师实现从合格到胜任的转变。其中,培训类课程应占50%以上,实践类课时原则上不得少于1/3。
6.师资要求:申报的学科(领域)优势明显,并有一支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项目首席专家须为本单位教师或长期聘用的专家,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培训团队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少于60%,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比例不少于50%,适当安排区外高水平培训专家。
7.材料收集: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包括: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培训课件、学情通报(每周一次)、培训工作简报(每半个月一次)、培训总结(每阶段一次)、培训绩效自评报告、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培训过程照片及视频等。
8.经费预算:集中培训400元/天×6天×100人=24万元;跟岗研修350元/天×4×100人=14万元,合计38万元。
9.培训地点:广西区内城市。
子项目名称4:“国培计划(2020)”——钟山县青年教师助力培训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1.培训目标:以《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师德养成与学科育人能力、学校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助力青年管理人员实现从合格到胜任的跨越。
2.培训对象:中小学中青年管理人员,合计80人。
3.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名校跟岗研修。
4.培训时间:10天(集中培训6天,跟岗研修4天)。
5.课程要求:预设丰富适用的培训类、教研类、教学类课程,围绕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名师成长、职业规划等教育教学前沿问题、核心问题和热点问题,开设师德修养、专业理念、学科育人、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四个维度内容,按照诊断示范、集中研修、研磨提升、规划成长等环节,采用名师示范、同伴互助、研课磨课、反思重构、工作坊研修等有效培训方式,助力乡村青年教师实现从合格到胜任的转变。其中,培训类课程应占50%以上,实践类课时原则上不得少于1/3。
6.师资要求:申报的学科(领域)优势明显,并有一支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项目首席专家须为本单位教师或长期聘用的专家,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培训团队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少于60%,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比例不少于50%,适当安排区外高水平培训专家。
7.材料收集: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包括: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培训课件、学情通报(每周一次)、培训工作简报(每半个月一次)、培训总结(每阶段一次)、培训绩效自评报告、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培训过程照片及视频等。
8.经费预算:集中培训400元/天×6天×80人=19.2万元;跟岗研修350元/天×4×80人=11.2万元,合计30.4万元。
9.培训地点:广西区内城市。
b分标 国培中西部项目——乡村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建设项目
子项目名称1:“国培计划(2020)”——贫困地区乡村中小学教师精准帮扶培训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1.培训目标:针对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国家级贫困县,以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为重点,组织本地高等师范院校和一线优质学校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点对点”细化方案,“实打实”精准培训。依托骨干教师组建工作坊,带动乡村教师开展工作坊研修,打造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师学习共同体,推进骨干引领全员的常态化研修,不断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2.培训对象:贫困地区乡村中小学教师,坊主:80人,坊员:4005人,合计4085人。
3.培训方式:工作坊研修。
4.培训时间:12天(坊主2天集中培训;坊员60学时网络学习)。
5.课程要求:预设丰富适用的培训类、教研类、教学类课程,围绕乡村学校发展规划、教研教改、课堂教学、学生学习等内容,采取送教培训(含“三个课堂”形式)、名校跟岗、工作坊研修等方式开展定单式培训,确保被帮扶学校教师接受不少于60学时全覆盖培训,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其中,培训类课程应占50%以上,实践类课时原则上不得少于1/3。
6.师资要求:申报的学科(领域)优势明显,并有一支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项目首席专家须为本单位教师或长期聘用的专家,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培训团队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少于60%,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比例不少于50%,适当安排区外高水平培训专家。
7.材料收集: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包括: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培训课件、学情通报(每周一次)、培训工作简报(每半个月一次)、培训总结(每阶段一次)、培训绩效自评报告、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培训过程照片及视频等。
8.经费预算:集中培训400元/天×2天×80人=6.4万元;网络研修3元/学时×60×4005人=72.09万元,合计78.49万元。
9.培训地点:广西区内城市。
子项目名称2:“国培计划(2020)”——贺州市骨干教师提升培训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1.培训目标:加强教育创新思维能力、学科知识拓展能力、教育科学研究能力等方面的提高,形成自己的特色,成为水平高、能力强、业务精的优秀教师,并能起到骨干辐射作用,以带动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发展。
2.培训对象:各县(区)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合计80人。
3.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名校跟岗研修。
4.培训时间:10天(集中培训7天,名校跟岗研修3天)。
5.课程要求:预设丰富适用的培训类、教研类、教学类课程,围绕教育教学前沿问题、核心问题和热点问题,开设教师核心素养及关键能力、教学创新与学生发展、信息素养与技术应用、教学反思与教学研究等课程,以提升培训能力和教研能力为重点,根据研修阶段进行针对性设置,有效整合典型案例。其中,培训类课程应占50%以上,实践类课时原则上不得少于1/3。
6.师资要求:申报的学科(领域)优势明显,并有一支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项目首席专家须为本单位教师或长期聘用的专家,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培训团队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少于60%,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比例不少于50%,适当安排区外高水平培训专家。
7.材料收集: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包括: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培训课件、学情通报(每周一次)、培训工作简报(每半个月一次)、培训总结(每阶段一次)、培训绩效自评报告、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培训过程照片及视频等。
8.经费预算标准:集中培训450元/天×7天×80人=25.2万元 名校跟岗350元/天×3天×80人=8.4万元 ,合计33.6万元。
9.培训地点:广西区外省会城市。
子项目名称3:“国培计划(2020)”——贺州市县(区)培训者团队研修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1.培训目标:县(区)培训者团队研修重在打造区域骨干培训者队伍,使其胜任送教下乡、网络研修、校本研修培训指导与管理任务。
2.培训对象:各区县教师培训者团队成员,合计60人。
3.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名校跟岗研修。
4.培训时间:8天(集中培训5天,3天跟岗研修)。
5.课程要求:实施流程按照集中研修、跟岗实践、返岗实践、总结提升四个阶段进行。集中研修和跟岗实践要引导骨干培训者明确培训职责和流程,掌握培训内容方式,熟悉网络研修社区及工具使用,确实提升骨干培训者所需的培训能力、教研能力和教学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返岗实践方案。返岗实践重在学以致用,总结提升要引导培训团队对全期实践内容进行反思、提炼经验。
6.师资要求:所申报的学科(领域)优势明显,并有一支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培训机构建立培训专家团队,高校专家、教研员与一线优秀教师队伍合理搭配,其中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20%,教研员和一线优秀教师原则上不少于60%。
7.材料收集: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包括: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培训课件、学情通报(每周一次)、培训工作简报(每半个月一次)、培训总结(每阶段一次)、培训绩效自评报告、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培训过程照片及视频等。
8.经费预算标准:集中培训400元/天×5天×60人=12万元 名校跟岗350元/天×3天×60人=6.3万元 ,合计18.3万元。
9.培训地点:广西区内城市。
c分标 国培中西部项目——乡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研修及乡村中小学校长领导力培训项目
子项目名称1:“国培计划(2020)”——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信息技术应用指导力提升培训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1.培训目标:开展信息技术示范校组织管理、学科教学能力创新提高研修,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团队。
2.培训对象:各县区信息技术能力突出的教研员和一线学科骨干教师,合计80人。
3.培训方式:集中培训
4.培训时间:8天。
5.课程要求:预设丰富适用的培训类、教研类、教学类课程,围绕教育教学前沿问题、核心问题和热点问题,以信息技术促进教育教学、互联网教研、信息技术资源建设、信息技术在教育扶贫中的运用等为培训重点,切实提升培训团队的方案设计、教研组织、校本指导、校本应用考核等能力。其中,培训类课程应占50%以上,实践类课时原则上不得少于1/3。
6.师资要求:申报的学科(领域)优势明显,并有一支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项目首席专家须为本单位教师或长期聘用的专家,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培训团队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少于60%,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比例不少于50%,适当安排区外高水平培训专家。
7.材料收集: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包括: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培训课件、学情通报(每周一次)、培训工作简报(每半个月一次)、培训总结(每阶段一次)、培训绩效自评报告、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培训过程照片及视频等。
8.经费预算:集中培训450元/天×8天×80人=28.8万元,合计28.8万元。
9.培训地点:广西区外省会城市。
子项目名称2:“国培计划(2020)”——中小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提升培训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1.培训目标:以提升其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创新的能力,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的实施能力,示范带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
2.培训对象:学校校长或副校长、教务主管和信息技术骨干教师,合计72人。
3.培训方式:集中培训。
4.培训时间:集中培训5天。
5.课程要求:围绕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化教学管理创新、混合式校本研修设计与组织,混合式校本研修设计与组织等内容,通过集中研修和线上线下跟踪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学校管理团队的信息素养和“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的实施能力,为打磨形成学校信息化教学发展规划和混合式校本研修计划,领导全校教师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创新提供有力支撑。其中,培训类课程应占50%以上,实践类课时原则上不得少于1/3。
6.师资要求:申报的学科(领域)优势明显,并有一支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项目首席专家须为本单位教师或长期聘用的专家,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培训团队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少于60%,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比例不少于50%,适当安排区外高水平培训专家。
7.材料收集: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包括: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培训课件、学情通报(每周一次)、培训工作简报(每半个月一次)、培训总结(每阶段一次)、培训绩效自评报告、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培训过程照片及视频等。
8.经费预算:集中培训450元×72人×5天=16.2万元,合计16.2万元。
9.培训地点:广西区外省会城市。
子项目名称3:“国培计划(2020)”——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整体推进试点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1.培训目标:结合 “能力提升工程2.0”规划,遴选八步区龙山小学等7所学校,设立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整体提升试点项目学校,按照骨干引领、全员参与、学科联动、团队互助等要求,推进本地本校教师完成不少于50学时(实践应用不少于50%)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创新的能力,示范带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
2.培训对象:八步区龙山小学、八步区贺街镇双莲初级中学、平桂区黄田中心小学、钟山县职业技术学校、昭平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二小学、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一初级中学等7所试点学校学科骨干教师及全体教师,合计1146人。
3.培训方式:集中培训网络研修。
4.培训时间:学科骨干60人集中培训3天,网络研修50学时。
5.课程要求:在培训团队指导下,采取区域教研、校本研修、线上学习和线下实践应用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教师应用网络学习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等能力,全面促进学校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其中,培训类课程应占50%以上,实践类课时原则上不得少于1/3。
6.师资要求:申报的学科(领域)优势明显,并有一支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项目首席专家须为本单位教师或长期聘用的专家,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培训团队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少于60%,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比例不少于50%,适当安排区外高水平培训专家。
7.材料收集: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包括: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培训课件、学情通报(每周一次)、培训工作简报(每半个月一次)、培训总结(每阶段一次)、培训绩效自评报告、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培训过程照片及视频等。
8.经费预算:集中培训400元×60人×3天=7.2万元,网络研修3元/人/学时×50学时×1146人=17.19万元,合计24.39万元。
9.培训地点:广西区内城市。
子项目名称4:“国培计划(2020)”——贺州市中小学校长领导力培训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1.培训目标:结合不同层次校长专业发展需求,分类开展新任校长任职培训、骨干校长提升研修和优秀校长深度研修,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普通高中校长达到专业标准,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育改革领导力。
2.培训对象:各县区乡村中小学优秀校长,合计70人。
3.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名校跟岗研修
4.培训时间:10天(集中培训5天 ,名校跟岗研修5天)。
5.课程要求:设置“职业道德与政治素养、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发展、优化内部管理、调试外部环境”等培训内容和结构比例。采取乡村校长“三段式”培训、送培进校诊断式培训、校长工作坊研修等方式,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育改革领导力。其中,培训类课程应占50%以上,实践类课时原则上不得少于1/3。
6.师资要求:申报的学科(领域)优势明显,并有一支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项目首席专家须为本单位教师或长期聘用的专家,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培训团队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少于60%,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比例不少于50%,适当安排区外高水平培训专家。
7.材料收集: 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包括: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培训课件、学情通报(每周一次)、培训工作简报(每半个月一次)、培训总结(每阶段一次)、培训绩效自评报告、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培训过程照片及视频等。
8.经费预算:集中培训400元/天×5天×70人=14万元,跟岗研修:350元/人/天×5天×70人=12.25万元,合计26.25万元。
9.培训地点:广西区内城市。
d分标 幼师国培项目
子项目名称1:“国培计划(2020)”——贺州市富川县乡村幼儿园教师保教能力提升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1.培训目标:提升乡村幼儿园教师观察了解儿童的知识技能,幼儿园常规管理、班级活动设计、课堂教学,提升乡村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意识和在幼儿一日生活中落实保教融合的能力。
2.培训对象:乡村幼儿园教师,合计48人。
3.培训方式:集中培训送教下乡
4.培训时间:8天(送教下乡6天园本实践2天)
5.课程要求:预设丰富适用的培训类、教研类、教学类课程,围绕教育教学前沿问题、核心问题和热点问题,以提升学科保教和保教融合能力为重点,根据研修阶段进行针对性设置,有效整合典型案例。其中,培训类课程应占50%以上,实践类课时原则上不得少于1/3。
6.师资要求:申报的学科(领域)优势明显,并有一支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项目首席专家须为本单位教师或长期聘用的专家,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培训团队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少于60%,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比例不少于50%,适当安排区外高水平培训专家。
7.材料收集: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包括: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培训课件、学情通报(每周一次)、培训工作简报(每半个月一次)、培训总结(每阶段一次)、培训绩效自评报告、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培训过程照片及视频等。
8.经费预算:送培到县320元×48人×6天=9.216万元;校本研修150元×48人×2天=1.44万元,合计:10.656万元。
9.培训地点:项目县内。
子项目名称2:“国培计划(2020)”——昭平县幼儿园骨干教师名校浸润式培训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1.培训目标:通过建立学习社区和移动端学习平台加强训后指导,开阔骨干教师的教育视野,提升骨干教师的科学保教能力,提高园本研修指导能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作风优良、理念先进、视野开阔,具有科学保教能力的专业化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
2.培训对象:昭平县幼儿园骨干教师,合计20人。
3.培训方式:示范观摩实地考察模拟实训
4.培训时间:20天
5.课程要求:通过示范观摩、实地考察、模拟实训等方式开展培训,预设丰富适用的培训类、教研类、教学类课程,围绕教育教学前沿问题、核心问题和热点问题,以提升学科保教和园本研修能力为重点,根据研修阶段进行针对性设置,有效整合典型案例。其中,培训类课程应占50%以上,实践类课时原则上不得少于1/3。
6.师资要求:申报的学科(领域)优势明显,并有一支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项目首席专家须为本单位教师或长期聘用的专家,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培训团队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少于60%,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比例不少于50%,适当安排区外高水平培训专家。
7.材料收集: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包括: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培训课件、学情通报(每周一次)、培训工作简报(每半个月一次)、培训总结(每阶段一次)、培训绩效自评报告、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培训过程照片及视频等。
8.经费预算:跟岗学习350元/天×20天×20人=14万元,合计:14万元。
9.培训地点:广西区内城市。
子项目名称3:“国培计划(2020)”——贺州市富川县乡村幼儿园园长办园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1.培训目标:面对乡村幼儿园园长,针对其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围绕园长的三种角色和六大职责,聚焦主题,立足改进,采取集中面授、名园访学的培训方式,开展为期不少于10天(60学时)的专项能力培训,着重提升乡村幼儿园园长的办学理念和办园能力。
2.培训对象:乡村幼儿园园长,合计26人。
3.培训方式:集中培训跟岗研修
4.培训时间:10天(集中培训5天跟岗研修5天)
5.课程要求:预设丰富适用的培训类、教研类、教学类课程,围绕教育教学前沿问题、核心问题和热点问题,以提升办园能力和保教能力为重点,根据研修阶段进行针对性设置,有效整合典型案例。其中,培训类课程应占50%以上,实践类课时原则上不得少于1/3。
6.师资要求:根据项目组建一支专兼职数量足、结构合理、水平高的培训专家团队,高校专家、教研员与一线优秀教师或工作室主持人合理搭配,其中国内专家原则上不少于20%,教研员和一线优秀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不少于50%,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少于60%。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和培训导师制。首席专家原则上为本校(机构)高级职称以上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师培训实践经验,有较深的学术造诣。
7.材料收集: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包括: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培训课件、学情通报(每周一次)、培训工作简报(每半个月一次)、培训总结(每阶段一次)、培训绩效自评报告、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培训过程照片及视频等。
8.经费预算:集中培训450元×26人×5天=5.85 ;跟岗研修350元×26人×5天=4.55,合计:10.4万元。
9.培训地点:广西区外省会城市。
子项目名称4:“国培计划(2020)”——钟山县乡村幼儿园园长规范办园培训项目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培训目标:针对当前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等幼儿园办园治园政策法规落实、幼儿园科学保教工作实施为重点模块,帮助民办幼儿园园长更新办学理念,落实办园治园政策法规,规范办学行为。
培训对象:钟山县乡村幼儿园园长,合计32人。
3.培训方式:集中培训跟岗研修
4.培训时间:10天(集中培训5天跟岗研修5天)。
5.课程要求:预设丰富适用的培训类、教研类、教学类课程,围绕教育教学前沿问题、核心问题和热点问题,以落实办园治园政策法规,规范办园行为为重点,根据研修阶段进行针对性设置,有效整合典型案例。其中,培训类课程应占50%以上,实践类课时原则上不得少于1/3。
6.师资要求:申报的学科(领域)优势明显,并有一支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项目首席专家须为本单位教师或长期聘用的专家,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培训团队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少于60%,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比例不少于50%,适当安排区外高水平培训专家。
7.材料收集: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包括: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培训课件、学情通报(每周一次)、培训工作简报(每半个月一次)、培训总结(每阶段一次)、培训绩效自评报告、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培训过程照片及视频等。
8.经费预算:集中培训 450元/天×5天×32人=7.2万元;跟岗研修350元/天×5天×32人=5.6万元,合计12.8万元。
9.培训地点:广西区外省会城市。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合同书
合同名称:
项目编号: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使用说明: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必须与本《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包括内容和结构)一致,不得改变。
贺州市教育局“国培计划(2020)”中西部和幼师培训项目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贺州市教育局(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根据贺州市教育局“国培计划(2020)”中西部和幼师培训项目采购公开招投标结果,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下述条款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培训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贺州市教育局“国培计划(2020)”中西部和幼师培训项目采购:
分标号 |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培训人数(人) | 培训时间 | 培训形式 | 经费标准 | 金额 (万元) |
合计 | — | — | — |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组织各地参训学员按培训方案要求统一参加培训;
(二)审定课程与授课教师;
(三)协调地方教育部门与乙方的衔接工作;
(四)负责参训学员训前安全教育工作;
(五)负责对乙方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测评;
(六)制定项目中期评估方案,督促乙方按要求实施;
(七)当年项目完成后,根据乙方项目实施绩效考核情况和实际培训人数,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培训经费。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制定培训方案、课程计划,按规定条件选聘师资,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二)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参训学员在学校培训期间的安全。建立学员报到、学习信息反馈制度。
(三)按照甲方统一要求,采取培训考试、论文交流、案例设计等形式进行结业考核,颁发结业证书,评选优秀学员。
(四)严格执行甲方审定的课程计划,不得私自更换授课教师和授课专题。
(五)负责培训教师联系接待、日常教学组织等工作,为参训学员提供必要的资料。
(六)负责收集学员意见、安排课余文化生活、开展问卷测评工作,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文字、录音、录像资料。按甲方要求,完成中期评估及训后调研和跟踪指导工作。
(七)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培训费用标准,垫付各项经费。
(八)负责提供培训所需的基本设施,具体如下:
1、提供能满足培训所需的教室、多媒体、网络机房等场所和设施;
2、提供能满足培训所需的学员住宿、就餐、生活用水、医疗服务与安全保卫等;
3、配备培训期间教学、参观所需要的接送教师、学员的交通用车;
4、按项目要求办理学员参加培训所需要的相关手续。
(九)经费使用按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计划表执行,并按项目要求向有关部门拨付有关费用。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自甲方下达任务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按任务量金额向甲方开具全额正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任务量金额的50%给乙方,即人民币万元(大写:)。当培训结束时,甲方再支付任务量金额的50%给乙方,即人民币万元(大写:)。
2、乙方账户信息
户 名: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 号:
账户用户名必须要与乙方申报时所用名称一致。
五、违约责任
1、除不可归责于乙方的责任外,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目标,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资金。
2、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开始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按《经济合同法》执行。未经双方协商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经协商一致后,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两份,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1.外包装要求:开标一览表、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均要求单独包装、密封递交。
2.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若采用活页夹、拉杆夹、夹条等活页装订方式,容易发生投标文件散落或脱页等不利情形。开标一览表可以不装订),具体按开标一览表、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三个部分分别装到不同的文件袋中加以密封(要求独立封装且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密封提交。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开标一览表;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介质),密封袋或电子版表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文件(格式)
(一)外包装封面(格式 )
开标一览表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在 ×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启封(开标时才能启封)
(二)投标文件(格式)
开标一览表(格式)
分标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备 注 |
1 | 投标保证金 | ||
2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 | |
(¥元) | |||
3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单位要求和合同约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年月日
注:
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指完成服务和培训、交付成果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开标一览表报价应与“投标设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4、此表要求单独包装、密封、递交,信封封面请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字样。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第二部分 资格文件(格式)
(一)外包装封面(格式 )
投标文件
资格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在 ×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启封(开标时才能启封)
(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
(正\副本)
投标文件
资格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三)投标文件(格式)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2)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
(3)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缴费凭证(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
(4)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如下,必须提供);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格式)
致: 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第三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一)外包装封面(格式 )
投标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在 ×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启封(开标时才能启封)
(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
(正\副本)
投标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三)投标文件(格式)
(1)商务文件部分
1)投标函(必须提供);
投标函(格式)
致: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我方 (投标人名称) 提交xx分标投标文件(其中开标一览表 壹 份;资格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并附投标文件电子版 壹 份。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贵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3、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60日(自然日)。
5、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盖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2)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提供);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分标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单价 ① | 人数 ② | 学时/天数 ③ | 单项合价 (元) =①×②×③ | 备注 |
1 | ||||||
… | ||||||
n |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年月日
3)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必须提供);
本证明应为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声明书(必须提供);
投标声明书(格式)
致: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和资料都是准确的、真实的、合法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情况: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
(根据项目实际要求描述,如:投标人建议的培训服务、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格式自拟);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可作为投标人资信评分的证明材料(可选)
9)类似业绩;
10)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11)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的其他材料;
12)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格式)
填表须知: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本表,而且保证所有填写内容是真实和准确的。
一、投标人组织机构和法律地位:
1、投标人名称:
2、成立(注册)日期及地点: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4、企业法人代表人: 姓名 职务电话
5、政府采购业务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
手机传真
6、邮政编码:
7、通信地址:
二、投标人财务状况:
1、注册资本:
2、实收资本:
3、近期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三、投标人目前涉及的诉讼案或仲裁的情况(如有,请如实填写)
涉及的另一方或另几方 | 争端的原因 | 涉及的金额 |
投标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技术文件部分
1)技术方案“国培计划”申报书(格式)
(包括:培训内容、培训特色等方面内容,格式自拟)
2)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
3)技术响应表(必须提供);
技术响应表(格式)
项号 | 招标要求 | 应标情况 | 偏离说明 |
注: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和说明”中要求的服务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技术响应表中详细列明招标要求及投标的响应情况,并填写“偏离说明”。“偏离说明”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技术规格与招标要求相同的为无偏离,投标技术规格高于招标要求的为正偏离,低于招标要求的为负偏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国培计划”—— (中西部、幼师国培、
“区培计划”)项目
申报书
申报单位(公章):
负 责 人:
子项目名称:
学科(领域):
项目执行部门:
负 责 人:
手 机:
教育部 财政部 制
一、基本情况
项目执行部门 | |||||||||||||
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
电话 | 手机 | 电子信箱 | |||||||||||
相关培训经验 | 请列出近两年承担的与申请学科(领域)相关的省级以上培训项目,培训人数、时长、特色与成果、社会影响等。 | ||||||||||||
管理团队 | |||||||||||||
姓名 | 职务 | 专业 | 学历 | 负责事务 | |||||||||
…… | |||||||||||||
首席专家 |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
单位 | 研究专长 | ||||||||||||
电话 | 手机 | 电子 邮件 | |||||||||||
培训专长 |
二、培训实施方案
目标定位 | 请根据“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对该类项目的目标要求以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该子项目的通用性目标要求,阐述本项目能够达到的具体目标和定位。 |
对象及需求分析 | 请根据本项目的目标定位及学员需求调查情况,分析培训对象的需求。 |
内容设计 | 请用图示化方式说明培训内容设计及模块设置之间的逻辑关系。 |
课程资源:实践性课程所占比例__________% 授课教师中一线教师、教研员所占比例___________%
培训课 程 | 维度 | 模块 | 专 题 | 学时 | 内容要点 | 来源 | 是否为实践性课程 | 授课教师 | 单 位 | 职称 | 是否为一线教师/教研员 |
注:“来源”是指课程是否来自于《“国培计划”课程标准》建议的课程内容。如选自《“国培计划”课程标准》,填“是”;如是自主设置课程,填“否”。
课程资源 | 请简要说明拟开发和使用的资源。 |
培训 方式 | 将培训方式与培训内容相结合,介绍本项目中拟采用的培训方式,如专题讲座、参与式培训、任务驱动、案例学习、名师示范课、听课评课、问题研讨、实地考察、跟岗培训和情景体验、真实课堂现场诊断等。 |
考核 评价 | 请着重阐释本项目对学员的考核评估要求,如果设计了绩效考核任务,也需在此陈述。 |
网络研修 | 请说明利用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可为自建平台、购买服务或开放平台)在培训过程与训后跟踪指导中的应用路径与工作安排。 |
跟踪 指导 | 请简要介绍本项目将对学员采用的训后跟踪指导的手段、方式和方法。 |
培训师资 | 请简要说明培训师资构成情况。 |
管理团队 | 请简要说明培训管理团队构成情况。 |
实践基地 | 请简要介绍供学员进行教学观摩实践的实践基地。 |
后勤保障 | 请说明组织管理、教学条件、食宿条件等安排设想。 |
特色与创新 | 请简要阐述培训的亮点、特色、创新之处。 |
三、申请单位意见
申请单位 意见 | 申请单位对实施本项目的承诺等。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
“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
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
申 报 书
申 报 单 位(公章):
负 责 人:
子项目名称:
学科(领域):
项目执行部门:
负 责 人:
手 机:
协同单位(市县教师发展中心)
协同单位(优质中小学,可多列)
教育部 财政部 制
一、基本情况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统筹管理部门 | |||||||||||
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
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项目执 行部门 | |||||||||||
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
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管理团队 | |||||||||||
姓名 | 职务 | 专业 | 学历 | 负责事务 | |||||||
…… | |||||||||||
相关培训经验 | 请列出近两年承担的与申请领域相关的省级以上培训项目,培训人数、时长、特色与成果、社会影响等,请注明培训团队研修项目实施情况。 | ||||||||||
首席专家 |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
单位 | 研究专长 | ||||||||||
电话 | 手机 | 电子 邮箱 | |||||||||
培训专长 | |||||||||||
专家团队 | |||||||||||
姓名 | 职务/职称 | 学科(领域) | 专业 | 工作单位 | 研究专长 | 是否为一线教师教研员 | |||||
…… |
2.协同申报单位——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
单位名称 | ||||||||||||
主要 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
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整合情况 | 整合年份 | 所整合部门 | ||||||||||
相关培训经验 | 请列出近两年承担的与申请领域相关的省级以上培训项目,培训人数、时长、特色与成果、社会影响等。 | |||||||||||
教研员与专职培训者人数: | ||||||||||||
姓名 | 学科(领域) | 年龄 | 职务/职称 | 学历 | 专业 | |||||||
…… | ||||||||||||
课程资源(请列出与本学科或领域相关的培训课程资源) |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内容要点 | 备注 | ||||||||
区域教师培训 特色 | 说明本区域教师培训的特色,重点介绍培训模式创新情况。 | |||||||||||
基础设施 | 说明满足参训学员进行培训跟岗实践所需的基础设施情况。 |
3.协同申报单位——优质中小学(可列多个中小学,本面可复制)
单位名称 | |||||||||
主要 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
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相关培训经验 | 请列出近两年承担的与申请领域相关的教师培训项目,培训人数、时长、特色与成果、社会影响等。 | ||||||||
骨干教师人数: | |||||||||
姓名 | 学科(领域) | 年龄 | 职务/职称 | 学历 | 专业 | ||||
…… | |||||||||
校本研修开展情况 | 从制度建设、活动开展和运行机制等方面介绍校本研修工作开展情况,要说明成效及特色。 | ||||||||
基础设施 | 说明满足“影子教师”跟岗实践研修所需的基础设施情况。 |
二、培训实施方案
目标 定位 | 请根据“国培计划”对该类项目的目标要求以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该子项目的通用性目标要求,阐述本项目能够达到的具体目标和定位。 |
需求及对象分析 | 请根据本项目的目标定位及学员需求调查情况,分析培训对象的需求。 |
内容设计 | 1.请说明培训课程内容设计,应坚持教研类课程与培训类课程并重,要说明每个模块的核心专题、主要培训方式及学时(天)。 2.请将阶段设计用图示化方式表达院校(机构)集中研修、“影子教师”跟岗实践、返岗培训实践和总结提升四个主要环节的分阶段设计(如跨年度实施,请分年度说明)及各阶段培训目标、学时(天)、重点及实施主体。 |
课程资源 | 请简要说明拟开发和使用的培训课程资源,可附表格。 |
培训方式 | 请简要说明培训的方式,重点介绍“影子教师”跟岗实践环节组织实施流程与管理机制。 |
考核评价 | 着重阐释本项目对学员的考核评估要求及指标。 |
网络研修 | 请重点说明如何利用网络研修社区(教师工作坊)支持参训学员全程学习与实践,同时介绍共同承担培训任务的高等学校,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中小学之间的责任分工和协同机制。 |
跟踪指导 | 请简要说明介绍参训学员返岗培训实践内容、要求及跟踪管理办法。如何开展学员训后跟踪指导。 |
培训师资 | 请简要说明培训师资的构成等情况。 |
管理团队 | 请简要说明培训管理团队构成等情况。 |
实践跟岗基地 | 请简要介绍实践跟岗基地情况。 |
后勤保障 | 请说明组织管理、教学条件、食宿条件等安排。 |
特色与创新 | 请简要阐述培训的亮点、特色、创新之处。 |
三、课程内容列表
阶段与环节 | 模块 | 专题 | 核心内容 | 学时 | 是否为实践性课程 | 主要授课教师 | 单位 | 职称 | 是否为一线教师/教研员 |
…… | |||||||||
…… | |||||||||
…… | |||||||||
…… |
四、培训课程资源列表(仅列与本学科(领域)培训相关的资源,须区分通识课程与学科课程)
序号 | 课程资源名称 | 形式 | 内容要点 | 建议学时 | 主要作者 |
备注:资源形式包括文本课程、网络课程和微课程等。
五、申报单位意见
申报单位 意见 | 申报单位对实施国培项目的承诺等。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
(3)其他文件(格式)
1)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中要求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附件1:小型、小微企业声明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 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声明函由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填写,非小型、微型企业无需填写。
2、投标人需提供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标准的证明材料(由企业向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或中小企业认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投标人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与《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同时提供)。
4、投标人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与《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同时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收件回执
(说明:投标人收到或在网上查询到本项目的更改通知或补遗文件后,按以下回执格式填写并回复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收 件 回 执
致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收到贵中心(文件名称),共份,特此确认。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签 收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3: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说明:中标人按合同履约的,于履约保证金期满后填写意见书并经采购人确认,与《转履约保证金通知回执》一并递交至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中标的 项目(招标编号:)已按合同履约完毕,现特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00)。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退回履约金请转入以下账户 | ||||
开户名( 全称) | ||||
开户银行(全称) | ||||
帐 号 | ||||
采购单位确认意见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意见 | |||
科室经办人: 年 月 日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科室经办人: 年 月 日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本申请表一式3份,申请单位、采购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标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资格审查;第二阶段为符合性评审;第三阶段为详细评审,详细评审为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三)第一阶段资格审查:采购人代表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时,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第二阶段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行详细评审。
第三阶段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四)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采购人评审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
(五)评标方式:以不公开方式进行。
二、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标准
1.采用合格制审查方法,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第20条规定及第五章资格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符合性评审。
(二)符合性评审标准
1.符合性评审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第20条及第五章商务和技术文件相关内容规定进行评审。
2.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三)详细评审标准
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报价分………………………………………………………………………………………………30分
(1)参与投标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服务的(必须符合以下情形,并以投标文件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对投标人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6%);否则,评标价=投标价。
参与投标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服务的,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a.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b.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证明材料;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证明材料;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价为30分。
某投标人价格分 = 投标人最低评标价(金额)/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30分
2.培训绩效、项目经验………………………………………………………………………………10分
(1)具有国家级或3年以上省级本类或本学科教师培训项目培训经验。以能够真实反映3年来投标人承担培训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任务下达书、服务合同、开班通知或各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等为准。每有一份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6分。
(2)所申报项目具有明显优势。能够真实反映3年来投标人承担培训及成效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任务下达书、服务合同、新闻报道、教育行政部门考核评价或相关文件等为准。每有一份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4分。
3.目标定位及对象分析…………………………………………………………………………………10分
(1)目标定位满分5分
目标定位精准,指向明确,类别细分,注重参训教师专业理论、专业技能、教育科研能力、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整体提升,阶段性目标与整体目标表述清晰得5分。
目标定位精准,指向不够明确,类别细分不够具体,注重参训教师专业理论、专业技能、教育科研能力、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整体提升欠缺,阶段性目标与整体目标表述不够清晰得4分。
(2)对象分析满分5分
对参训对象能力素质水平、学习方式、发展路径、薄弱环节分析到位,共性需求与个性需求分析透彻;明确掌握培训对象的特点和需求的得5分。
对参训对象能力素质水平、学习方式、发展路径、薄弱环节分析不够到位,共性需求与个性需求分析不够透彻,掌握培训对象的特点和需求不够具体得4分。
4.培训内容………………………………………………………………………………………………15分
(1)内容设计满分8分
切合培训需求,重点突出,实践性、针对性强的得2分。内容设计虽然切合培训需求,重点突出,但实践性、针对性不够强的得1分;
培训内容与模块设置之间的逻辑关系清晰,内容设计特色鲜明,专题贴近教学实际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集中研修阶段所开设课程中,实践性课程作为培训重点,设置科学,实践性课程比例不少于50%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
将《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 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解读、师德教育、法制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等列入培训内容的得3分,每缺少一个列入培训内容的扣1分。
(2)课程资源满分7分
拟开发和使用的资源,如课程资源、案例资源、网络资源丰富适用的得4分,拟开发和使用的资源不够丰富适用得3分。
重点开发包括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师德教育和信息技术等通识课程的资源,每重点开发一个课程资源得0.5分,满分3分。
5.培训方式与手段………………………………………………………………………………………15分
(1)培训方式5分
注重创新,培训方式多元化,采取综合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等多种方式,体现任务驱动,措施具体,实效性强的得2分,以上内容培训方式欠缺的得1分;
小班化教学,注重基于一线教学和教师培训现场的培训环节,采取现场诊断、听课评课和名师示范课等多种现场培训方式的得2分,以上内容培训方式欠缺的得1分;
注重采取混合式培训模式,将集中面授、实践观摩、网络研修相结合的得1分,以上内容培训方式欠缺的得0.5分。
(2)考核评价5分
参训学员与授课教师考核评价方式合理,指标设计科学,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得3分,参训学员与授课教师考核评价方式合理,指标设计较科学,但没有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得2分;
参训学员与授课教师考核评价设有满意度调查,结果真实有效,具有可行性的得2分,参训学员与授课教师考核评价设有满意度调查,但是结果有虚假成份,不具有可行性的得1分。
(3)跟踪指导5分
学员训后跟踪指导设计具体,计划明晰得1分,跟踪指导时间明确并安排专人负责,有可操作性得1分;跟踪指导方式有效,利用网络研修平台为教师训后学习提供有效服务,推动学用结合,确保培训实效得3分,没有或缺少其中一项的不得分。
6.培训保障…………………………………………………………………………………………15分
(1)培训师资5分
首席专家为本单位或聘请具有正高职务专家,培训专长突出,社会影响力大的得2分;
授课教师团队结构合理,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比例达到50%的得1分;
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达到60%的得1分;
省域外专家和优秀教师不少于1/4的得1分
(注:以上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2)项目管理团队5分
项目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与培训管理,组成人员合理、分工明确、精干高效、富有经验的得5分,项目单位只有分管领导参与培训管理,组成人员不够合理、分工不够明确、经验欠缺的得3分。
(3)基地保障3分
有固定的、优质的教师培训观摩和跟岗实践基地(跟岗实践项目,基地须不少于10个),满足教师跟岗时间和技能提升需求;制订基地研修或跟岗实践计划,有明确的指导教师,安排跟岗教师参与基地学校的教科研和上课、听课、评课等活动,过程设计科学合理的得3分,达不到上以要求的得2分。
(4)后勤保障2分
组织管理、教学与食宿条件、经费预算等的安排设想合理,能较好保证培训的顺利开展;培训场所设备、教学、食宿及医疗保卫条件良好的得2分,否则得1分。
7.特色与创新……………………………………………………………………………………………5分
培训方案的整体或具体环节的设计上有鲜明特色和创新之处,每被认定一项为创新的得1分,满分5分。
三、总得分
1 2 3 4 5 6 7。
备注:以上各项均由评委独立评定,各评委评定出分数后进行平均,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得分。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一)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总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分相同的,由招标采购单位确定顺序排列)。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决定重新采购。
(二)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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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贺州市教育局
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日期:2020年06月01日
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